成都高新区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高新区旅行社设立许可: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国家对旅行社的设立,依据《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概述:
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理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成都旅游经营许可证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都市旅行社设立申报材料:
1.旅行社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企业章程;
6.《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7.设立旅行社申请报告;
成都市设立旅行社受理步骤:
检查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申请材料是否依据办事指南,逐一核对齐全,核对每份材料内容要素是否规范,齐全。
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事项或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申请人具体补齐补正要求。
成都市旅行社设立审查步骤:
复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以及申请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具体补正要求。
成都市旅行社登记决定步骤:
复核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成都申请旅行社的流程是什么?
旅行社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十个工作日后可以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旅行社账号申请,根据平台要求提交材料,等待审核即可。
成都市旅游经营业务许可证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2.《旅行社条例》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设立审批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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